时间:2014-03-26 原文作者:赵 婧
25日,财务部宣布2014年中央财务预算。其中,2014年中央国有资源谋划预算明确,从2014年起,中央企业国有资源收益收取比例在现有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中央国有资源谋划预算的最主要支出用于央企战略性吞并重组、股权结构调解等方面。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周全深化刷新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明确,完善国有资源谋划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源收益上缴公共财务比例,2020年提到百分之三十,更多用于包管和改善民生。
凭证《决议》精神,利润收取比例上调后,纳入中央国有资源谋划预算实验规模的五类央企税后利润的收取比例划分为:第一类为烟草企业,收取比例25%;第二类为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资源型企业,收取比例20%;第三类为钢铁、运输、电子、商业、施工等一样平常竞争型企业,收取比例15%;第四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2011年和2012年纳入中央国有资源谋划预算实验规模的企业,收取比例10%;第五类为政策性企业,包括中国储备粮总公司、中国储备棉总公司,免交昔时应交利润。切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定标准的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缺乏10万元的,比照第五类政策性企业,免交昔时应交利润。
财务部财科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称:“通过提高央企上缴利润的比例,可以解决三个问题:一是有利于施展国有资源谋划预算的宏观调控作用,施展宏观调控作用首先要把预算规模做大;二是有利于支持刷新深化和加速。刷新面临社会包管问题,国有资源谋划预算做大,可以更多用于社会包管和民生支出,有利于填补社保缺口;三是可以倒逼国有企业刷新改制。”
2014年中央国有资源谋划预算支出安排1578 .03亿元。值得注重的是,其中,国有经济结构调解支出615.1亿元,用于重点支持以优化工业结构和资源结构为主攻偏向的重大结构性调解,包括中央企颐魅战略性吞并重组、股权结构调解等。这一部分支出列所有支出的第一位,数额比重最大。
(本文章摘自3月26日《经济参考报》)